大洋網訊 1月19日廣州市荔灣區教育局發布《關于廣州市荔灣區四中聚賢中學等八所學校變更辦學名稱的公告》(下稱“公告”)。
公告稱,為全面貫徹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通知》(廳字〔2021〕15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有關規定,經荔灣區教育局研究審核,同意廣州市荔灣區聚賢中學等八所學校變更辦學名稱:
一、廣州市荔灣區四中聚賢中學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荔灣區聚賢中學”;
二、廣州市荔灣區西關外國語實驗學校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荔灣區虹橋實驗學校”;
三、廣州市荔灣區華僑外國語實驗學校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荔灣區荔枝灣小學”;
四、廣州市荔灣區沙面實驗學校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荔灣區沙實小學”;
五、廣州市一中外國語學校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荔灣區中宏學校”;
六、廣州大學附屬中學荔灣實驗學校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荔灣區荔廣實驗學校”;
七、廣州市荔灣區真光實驗學校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荔灣區真實中學”;
八、廣州市荔灣區真光中英文小學辦學名稱變更為“廣州市荔灣區真實小學”。
上述八所學校辦學地址、辦學層次、辦學規模和辦學范圍保持不變。同時,各校應遵照國家、省、市和區有關法規政策,依法依規辦學。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 吳多 實習生 王泳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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