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3月22日訊 (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六公宣) 近日,南京六合公安分局機場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轄區城西公交站臺兩輛轎車發生碰擦。民警前往處理后發現一方酒駕。
當天下午,民警接警后立即抵達現場進行處置,發現一輛白色轎車與黑色轎車發生碰撞,兩車受損,現場無人員受傷。民警經調查得知,王某駕駛白色轎車由西向東行駛至馬鞍街道城西公交站臺附近時沒有及時減速,加之劉某駕駛黑色轎車突然掉頭,結果雙方車輛發生碰擦。民警對現場進行取證并向雙方了解情況時,聞到劉某身上隱約有些酒味,隨后對雙方進行了呼吸式酒精測試,竟然發現劉某的測試結果為48mg/100ml,涉嫌酒駕。
經了解,當天中午劉某和朋友聚餐喝了一點酒,聚餐結束后,就抱著僥幸心理自行開車回家,結果沒行駛多遠,就與其他車輛發生碰擦,自己酒駕的違法行為也被民警當場查獲。
目前,劉某因涉嫌飲酒駕駛機動車,被警方依法處以罰款2000元,駕駛證記12分,駕駛證暫扣六個月的行政處罰。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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