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之間產生矛盾本無可厚非,倘若一方以“愛”之名限制對方自由,那可能就涉嫌違法犯罪了。近日,江西省公安廳高速公路公安局直屬三分局第一大隊,就處理了一起因戀愛糾紛引發的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案件。
民警成功解救被困女子
“我被限制人身自由了,男朋友精神不太正常,不停車,也不讓我下車。”一女子向安徽池州110報警。
3月16日16時15分,江西省高速公路公安局直屬三分局第一大隊接協查指令,一輛紅色現代汽車從安徽池州出發,沿濟廣高速向南行駛,現已進入江西境內,車內男駕駛員涉嫌非法限制女乘客人身自由。
由于報警人不知曉車牌號,警方一方面通過卡口設備查找該車位置,另一方面安排一組民警對濟廣高速安徽往景德鎮路段進行巡查,查找嫌疑車輛。
17時許,接報警人電話,車輛停在濟廣高速976公樁往景德鎮方向的應急車道,大隊立即將情況通報池州警方,同時指派就近執勤民警立即趕往現場處置。17時30分,民警到達現場,依法當場對涉事男子及車輛進行盤查,有效控制住涉事男子并將人車帶回大隊。
男子將被行政拘留
19時12分,池州警方民警趕到大隊,借用大隊辦案場所開展調查詢問。經查,該男子與報警人系情侶關系,因情感問題吵架,違背女子的下車意愿,并強行開車行駛了100多公里。
21時55分,池州警方初步判斷涉事男子涉嫌實施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違法行為,將面臨15天以內行政拘留與罰款的處罰。根據案發地管轄原則,目前完成移交手續由池州警方作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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