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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6月2日訊(記者 徐媛園)位于南京市雨花臺區都會瀾岸小區的業主李女士(化名)向揚子晚報記者投訴稱,近日,該小區380名業主需要搖號搶120個租車位,剩余260位沒有搖中的業主只能選擇“購買”車位,如不購買,則從6月1日起,業主則不能像以前一樣在地下車庫停車。6月1日晚,該小區部分業主因“停車矛盾”,在小區門口與物業對峙。揚子晚報記者介入協調。
南京網上房地產官網顯示,都薈瀾岸花園小區入網地下停車位 1345 個,截至 6 月 2 日,未售 1013 個,累計認購 61 個,累計成交 271個。根據業主與物業微信聊天記錄,現場搖號164戶,實際出租54戶,還有110戶租車位需求得不到滿足。記者在現場看到,車庫內停的車不多,大部分車位上都上了黃色地鎖。李女士告訴記者,雖然還有大量的剩余車位,但物業拒絕再拿出車位來,滿足剩余業主的租車需求。于是回不了家的業主們從6月1日晚上就與金地物業僵持在小區的兩個門口,一直到凌晨,期間還報了警。
記者了解到,該小區是2023年1月1日交付的。“在 6 月 1 號之前,我們的車子都是臨停的,12 小時內 5 塊錢,12 到 24 小時內 10 塊錢。” 李女士說,既然還剩余這么多車位,物業為什么只拿出少量車位出來搖號出租?業主們認為物業是在逼大家買車位。記者了解到,該小區一個車位目前是15萬元。
“如果負一層的車位物業想要售賣,不想出租,那么負二層的人防車位可否用來出租呢?”李女士說,由于想要租車位的居民很多,大家也都在想辦法,看怎么可以增加小區的租車位,根據規定,人防車位是不能售賣,須面向業主進行出租。但記者看到5月19日金地物業發布的一則公告顯示,由于地下車庫負二層部分設施設備尚未調試完成,地下人防區域目前暫不具備使用條件。那么什么時候可以使用呢?記者跟隨業主前往詢問,但物業方當時并未給出可以使用的時間。記者也繞了該小區一周進行觀察,發現該小區周邊也并不適合劃太多停車位。
記者就此事聯系了南京市雨花臺區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按照《民法典》及《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江蘇省物業管理條例》第63條明確規定,地下停車位不允許只售不租的,當業主要求開發企業承租地下車位的時候,開發企業不得只售不租,應該滿足業主的要求進行出租,優先進行出租。但在此事件中,物業是拿出了車位出來出租的,所以嚴格說也不能算違反條例。且根據開放商與物業簽訂的合同,人防車位在今年9月30日才交付給物業,目前物業也無法進行出租。那么此事就無法解決了嗎?
在記者、雨花臺區住建局與多家單位多次溝通下,目前,物業表示會將剩余的 70 個車位再拿出來,進行二次搖號、租賃,這個工作將在本周內完成。此外,物業也承諾,待9月30日人防車位交付后,會繼續面向業主進行出租。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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