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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3月25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王晨) 近日,南京交警八大隊執勤一中隊警力在轄區新湖大道開展酒駕醉駕整治,這時,一輛銀色轎車在臨近卡點時突然放慢速度,形跡可疑。
交警見狀立即上前將該車攔下,經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駕車男子體內酒精含量為3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經了解,駕駛員姓王,當晚公司有招待,席間王某喝了少量酒,他覺得自己狀態還行,便心存僥幸駕車上路,結果被查出了酒駕。對于這樣的結果,王某后悔不已,居然在現場怒扇自己嘴巴。據悉,因為飲酒后駕車,王某將被處以1000元罰款,駕駛證記12分并暫扣6個月的處罰。
交警提醒:酒后駕車是警方嚴厲打擊的交通違法行為,所以切勿心存僥幸,請自覺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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