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2月12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王立) 酒后不開車,開車不喝酒是常識,可總有人因個人情緒因素以身試法。2月10日晚,南京交警七大隊警力在夜間酒駕查緝行動中,就查獲一起駕駛員因瑣事與女友爭吵賭氣,喝悶酒沖動酒駕的違法行為。更讓交警吃驚的是,此人駕駛的車輛竟然是營運車輛。
當晚8時43分左右,交警七大隊現場警力發現一輛蘇A小型轎車在距離檢測點20米左右倉促調頭,察覺異常的交警立即上前,將其攔停并對駕駛員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結果顯示為58mg/100ml,為飲酒后駕駛。經核實,此人駕駛的車輛為營運車輛。對于自己的行為,這名蔣姓男子表示,此前和女友因為瑣事吵架,自己情緒激動之下喝了酒,之后開車出門,沒想到途中遇到交警檢查。
因為涉嫌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蔣某將面臨15日拘留,5000元罰款,并處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對于這樣的嚴重后果,蔣某后悔不已。
校對?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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