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年前,四川省南充市營山縣發生一起慘案。一對年輕夫婦遭人砍殺,雙雙喪命,兇手逃之夭夭,蹤跡不明。隨著犯罪嫌疑人張洋(化名)28年后落網,該案再次浮出水面。
3月28日,澎湃新聞從四川省營山縣公安局獲悉,2021年8月,張洋在云南昆明落網被押解回四川。目前,當地法院已經開庭審理此案,尚未宣判。
這是一起案情非常荒唐的案件。據四川電視臺此前報道:重男輕女的張洋一直想生一個兒子,妻子連續生下幾個孩子都是女兒,張洋只留下了大女兒,其余三個女兒都送人了。張某一直羨慕隔壁鄰居春明(化名)夫婦,他們連續生了兩個兒子。
張洋供述稱,1993年,春明夫婦欠張洋2700元錢還不上,雙方商議,由春明的妻子桑穎(化名)為其生一個兒子,欠債一筆勾銷。張洋后來與妻子離婚,同桑穎在一起一年多,未生下兒子。這時,桑穎也不愿意和他在一起了,回到了春明身邊。張洋沒有得到兒子,家庭沒有了,2700元錢欠款也沒要回來,感覺“人財兩空”,便惱羞成怒,將春明夫婦殺害,釀下血案后潛逃。
然而,當張洋為求得一子而拋妻棄女離婚時,前妻已經懷上了一對雙胞胎兒子。如今,逃亡28年后落網、面臨審判的張洋仍然不知道此事。
本文圖片均來自春城晚報
年輕夫婦田間遇害
1993年,案發當日,營山縣村民蔣大娘正在田里干農活,突然聽到不遠處傳來爭執,便循聲看去,沒想到,竟親眼目睹兒子、兒媳被殺害。
蔣大娘的女兒小華(化名)說,張洋還對她母親砍了五刀,拇指都砍掉了。母親拼命逃脫,撿回一條命,跑出去找人報了警。母親被送往醫院,一周之后才轉危為安,但她的兒子和兒媳婦當場死亡。
據營山警方介紹:1993年8日5日傍晚,四川營山縣公安局接到群眾報警,朗池鎮發生了一起惡性殺人案。現場位于一處農田,民警趕到之時,一對男女仰躺在地,渾身上下有多處刀傷,已經失去生命體征。男性死者春明時年二十九歲,本地人;女性死者桑穎時年二十八歲,系春明妻子。
根據民警調查,嫌疑人張洋作案時四十歲,離異,有四個孩子。案發后,張洋外逃,留給民警的線索寥寥無幾。
春明夫婦遇害之后,留下了兩個年幼的孩子,大兒子七歲,小兒子三歲。
潛逃28年殺人嫌犯云南落網
據營山公安局民警介紹,1993年,刑事技術手段尚不發達,各方面數據信息也還不完善,警方雖然鎖定了嫌疑人,但只掌握到一個名字和15位數的老版身份證號碼。案發后,公安局迅速向周邊區縣發出協查通報——“張洋,平頭馬臉,左臂有傷,一經發現,即予抓獲。”然而,通報石沉大海,一直沒有回音。
營山縣公安局刑警王謝雨說,這些年來,營山警方陸續掀起“清網行動”“命案攻堅行動”,一直在網上更新、跟蹤張洋的信息,但是毫無進展。張洋身在何處?是生是死?他的家屬也從來沒有得到過消息。
直到2021年8月,營山警方接到云南省昆明市公安局發來的線索。據昆明媒體2021年9月3日報道:9月2日,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告破了一起塵封28年的命案。嫌疑人張洋1993年在四川省營山縣某村,因感情糾紛,將春明、桑穎夫婦二人殺害,并揮刀將春明母親砍為重傷。2021年8月27日,昆明警方在昌宏路某家具城將該男子抓獲。據昆明警方透露,在官渡區一農貿市場門口,發現一名男子與犯罪嫌疑人張洋高度相似,經人像對比確定,該男子就是負案在逃的張洋。
逃亡28年,如今的張洋,已是一名年近七旬的老人。張洋告訴民警,犯下兇案之后,他先從營山步行至渠縣,再乘車奔赴重慶,輾轉到了昆明,化名“蘭大平”躲了起來。
據警方介紹,由于沒有身份證,無法找到正經的工作,張洋一直生活在昆明城鄉接合部,在農村以打零工為生,沒有成家,身上沒任何積蓄。張洋落網后,對1993年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如實交代了犯罪實情。
目前,法院已經開庭審理此案,尚未宣判。
自稱求子心切人財兩空泄憤殺人
據四川電視臺此前報道,上個世紀70年代末期,張洋經人介紹,與營山縣當地村民小麗(化名)結婚。婚姻之初,兩人感情較好,三年后,徐某生下一個女兒,可張洋高興不起來,因為他一直要想要個兒子。
更讓他難以接受的是,此后數年,小麗又陸續生下三個女兒,這讓張洋相當煩躁——他只留下了大女兒,將其余三個孩子送他人撫養,夫妻之間常因瑣事發生爭吵,家里一團亂麻。那段時間,張洋十分羨慕鄰居春明——春明的妻子桑穎為他生下了兩個兒子。
他們兩家離得并不遠,直線距離幾百米,平常農忙的時候,也會互相幫忙。1991年,春明以家中修房、經濟緊張為由,向鄰居張洋借款2700元,張洋沒有拒絕。可還錢的日子漸漸逼近,春明卻遲遲填不了窟窿。
辦案民警王謝雨介紹:根據張洋的供述,他說是桑穎主動說,要給他生個兒子,生了兒子之后就不還他錢了。張洋當時想要一個兒子,他就答應了。此后,兩人就長期保持了不正當的關系。
此事發生之后,張洋的妻子忍無可忍,向法院起訴離婚,1992年2月19日,營山縣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同意了離婚請求。
據上述報道,桑穎的丈夫春明不愿離婚,但他在家里一直很弱勢,桑穎說要跟張洋在一起,他也沒辦法。此后,張洋把桑穎帶往了福建等地務工,一起生活了一段時間。然而,在外漂泊的日子并不好過,張洋與桑穎相差十二歲,生活習慣大相徑庭。桑穎漸漸覺得兩人性格不合,對張洋心生不滿,加之丈夫百般勸說,桑穎最終同意與張洋分開。從福建回來之后,桑穎和張洋就沒有再生活在一起了。
據營山縣公安局辦案民警介紹,張洋覺得,錢也丟了,人也丟了,他心里就有點想不通。他還是想讓桑穎跟他生活在一起。張洋稱,桑穎當時確確實實也說過,她要跟她的丈夫離婚,要跟張洋在一起這些話。
據上述報道,1993年8月5日這天,張洋來到春明夫婦干活的農田,準備再次討個說法,雙方針鋒相對,爭論不休,張洋怒氣攻心,拿出隨身帶的刀桶了桑穎一刀,桑穎當時還能說話,說了一句:“張洋你要講良心。”張洋說了一句:“老子給你要良心!”又捅了一刀。春明見狀,拿起鋤頭去救妻子,張洋將他也砍倒。這時候,張洋的母親聞訊趕來,看到這種情況趕忙上前,也被砍了一刀,險些喪命。
張洋意識到犯下殺人大案之后,丟掉手里的刀就跑,開始了28年的逃亡生涯。
審查結束之后,營山警方輾轉聯系上張洋的家人,但除了大女兒之外,其余三個女兒已經不愿再認這個父親。不僅如此,辦案民警還得知,張洋跟他妻子離婚的時候,妻子已經懷孕,案發之后,被他攆走的原妻生下了一對雙胞胎兒子,但他一直不知道自己有一對雙胞胎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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