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2023年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即將啟動,將按《廣州市天河區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廣州市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工作實施辦法的通知》(穗天府辦規〔2022〕1號)制定申請指南于近期公布。
申請人結合自身實際情況核定各項指標分值,積分申請方法按照《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申辦指南》執行。
(相關資料圖)
來穗人員為其隨遷子女申請在天河區積分制入學,應當滿足以下條件:
(一)來穗人員在提交天河區積分制入學申請前,應當通過“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積分。
(二)來穗人員持在廣州市辦理的有效期內的《廣東省居住證》連續滿1年(截止時間為申請積分制入學當年的8月31日),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1.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居住;2.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就業(以在天河區依法繳納社會保險為準,不含補繳);3.在天河區創業。
(三)申請小學一年級學位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截至當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年滿6周歲、尚未入學、未取得小學學籍;申請初中一年級學位的來穗人員隨遷子女,應為當年的小學應屆畢業生。適齡兒童、少年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的,應取得戶籍所在地縣級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門或者鄉鎮人民政府批準。
積分制入學申請流程:
(一)申請廣州市積分。報名參加天河區積分制入學的申請人,應首先登錄“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申請積分,核定分值。
(二)申請天河區積分制入學。申請人獲得“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核定的分值后,登錄“天河區來穗人員隨遷子女積分制入學系統”,報名參加天河區積分制入學,填報相關信息。
(三)審核申請人資格和積分情況。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組織各相關職能部門、各街道辦事處對申請人的申請資格、天河區積分指標的積分情況予以審核。申請人總積分分值相同時,依次按以下順序從高到低排序:
1.在天河區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月份數;2.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居住的月份數;3.在天河區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的月份數;4.在“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信息系統”上獲得的分值。
(四)公示公布申請人資格和積分結果。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對申請人申請資格、積分情況的審核結果予以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3個工作日。申請人對公示結果有異議的,可按時提出申訴,經相關職能部門復核后,由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公布符合條件的申請人積分排名情況。
(五)確定學位。區教育局根據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提供的名單,開展學位志愿填報工作,統籌安排隨遷子女入讀的公辦學校或政府補貼的民辦學校。
(六)報到注冊。隨遷子女應當按時到錄取學校辦理報到注冊手續。逾期不辦理報到注冊或不服從安排的,視為自動放棄學位。按本辦法到天河區民辦學校報到注冊并實際就讀的隨遷子女,由區教育局按照小學每生每學年5000元、初中每生每學年6000元的標準,將學位補貼經費劃撥至民辦學校,由民辦學校按要求將學位補貼發放至學生或直接用于抵減學生應繳學雜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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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申辦指南》
《廣州市來穗人員積分制服務管理申辦指南》
內容來源:廣州天河教育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魏麗娜
圖/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莊小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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