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蒲城縣公安局官方微信公眾賬號“蒲城警訊”4月11日消息,4月9日,蒲城縣原某(男,37歲)駕車從上海返蒲,未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故意隱瞞上海旅居史,違規外出加油、購物,造成疫情傳播的嚴重危險,影響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原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蒲城縣公安局立案偵查。
具體內容如下:
警情通報
2022年4月9日,蒲城縣原某(男,37歲)駕車從上海返蒲,未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故意隱瞞上海旅居史,違規外出加油、購物,造成疫情傳播的嚴重危險,影響惡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三十條之規定,原某因涉嫌妨害傳染病防治罪已被蒲城縣公安局立案偵查。對原某工作所在單位蒲城大紅門肉類食品有限公司執行疫情防控管理措施不到位的問題,正在進行調查。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責。請廣大群眾配合防疫工作,遵守防疫規定,主動如實報備個人行程,自覺參加核酸檢測,積極落實掃碼、消殺、登記等措施。對拒不配合疫情防控工作,擾亂社會治安秩序或者引起疫情傳播或者有傳播嚴重危險的,公安機關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予以嚴厲打擊。
蒲城縣公安局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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