險!民宅內堆放大量煙花爆竹
當事人涉嫌危險作業罪被公安部門立案
因非法儲存煙花爆竹,朱某被公安機關以涉嫌危險作業罪立案偵查。4月11日,湘潭市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以案釋法,披露了相關案情。該案是今年以來湘潭市辦理的第一起安全生產行(政)、刑(事)銜接刑事案件。
今年3月的一天,湘鄉市昆侖橋辦事處城南村村民肖某家中失火。在救火過程中,消防救援人員發現,現場民宅內儲存有大量煙花爆竹產品,于是將情況反饋到了當地應急管理部門。
很快,應急、公安等部門趕到,發現該民宅儲存煙花爆竹產品共計430件,均系未經許可非法儲存,其中煙花24件、爆竹390件、小產品16件。經查,這些煙花爆竹為朱某所有,執法人員依法全部扣押。
“所謂危險作業罪,是指生產作業活動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和其他嚴重后果的現實危險。”執法人員介紹,本案中,朱某作為煙花爆竹零售經營者,卻在非經營場所的肖某家中非法儲存煙花爆竹產品。事發民宅內長期有人居住,此次發生火情,所幸消防人員及時救援才未引發傷亡事故。朱某的行為已直接威脅住戶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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