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我在路邊發現了一只貓頭鷹,它好像受傷了,無法飛行,能幫幫它嗎?”6月6日晚上9時許,南京市民張先生行至上元門地鐵站時,偶遇一只受傷的小貓頭鷹后,他向鼓樓分局寶塔橋派出所報警求助。
民警迅速出警,在現場發現一只全身褐色布滿絨毛的貓頭鷹蜷縮在欄桿上,不時發出“咕咕”的叫聲,偶爾晃動身體似乎想要飛起來,但沒能飛走,只是瞪著圓圓的眼睛觀察四周情況。民警猜測,小貓頭鷹可能身體受傷飛不走,于是先將這個小家伙帶回所里暫時安置,找來食物和水進行喂養。
經初步檢查,小貓頭鷹的腿部有輕微傷,為避免其傷勢加重,民警立即聯系了紅山動物園野生動物救助中心,當晚將貓頭鷹送去治療。有趣的是,經過和民警幾個小時的相處,小貓頭鷹已對民警產生了依賴,牢牢地扒著民警的手臂不放。在場所有人都被這個小動物萌化了,深切的感受到了人與自然的神奇力量。
無獨有偶,6月11日晚,住在鳳凰西街的劉先生聽到窗臺外有鳥類叫聲,他剛打開窗戶,一只大鳥趁機飛進了家里。劉先生定睛一看,原來這只大鳥是一只小貓頭鷹。小貓頭鷹似乎受傷了,任憑劉先生怎么趕都飛不走,于是劉先生向警方撥打電話求助。
接到報警后,漢中門派出所民警李春曉立即攜帶救助設備前往現場,經初步觀察,這只貓頭鷹雛鳥精神狀態欠佳,但身上無明顯外傷,于是將其裝入籠帶回派出所暫時安置。
回到派出所內,小貓頭鷹立刻成了眾人的焦點,萌萌的腦袋大大的眼睛贏得了大家的喜愛。民警給貓頭鷹喂了一些水和肉,并將其單獨安置在一個安靜的小房間。次日清晨,民警將這只小貓頭鷹送往紅山動物園救助中心。紅山動物園工作人員表示,每年的3至6月份,是貓頭鷹繁殖的季節,初生的貓頭鷹在剛學飛翔時,總會有跌落受傷或是迷路找不到家的情況。工作人員會暫時收留它們,待其具有野外獨立生存能力后放歸山林。
民警提示,貓頭鷹屬于國家二級保護動物,根據《野生動物保護法》規定,任何組織和個人都有保護野生動物及棲息地的義務,禁止違法獵捕野生動物、破壞野生動物棲息地,情節嚴重的將受到刑事處罰。野生動物是人類的朋友,是自然生態系統重要組成部分,是大自然賦予人類的寶貴自然資源。廣大市民一旦發現野生動物出現在非棲息地,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應第一時間報警求助或者聯系林業部門,切勿盲目捕捉或者飼養,應確保野生動物得到科學有效的救助。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任國勇 通訊員 王靜宇 李春曉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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