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刀入室搶了400元,沛縣一名男子被重判10年6個月,法官表示,入室搶劫是重罪,刑法里量刑起點就是10年。25日,江蘇沛縣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件,一名男子連遭挫折后意志消沉,為獲取錢財不惜鋌而走險入室搶劫,最終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6個月,罰金2千元。
男子連遭挫折意志消沉
李某原本有一份不錯的工作,2017年,公司因效益不佳裁員,李某只得跟公司協議解除勞動關系。隨后,李某開始自主創業,然而,沒有多少經驗的他嘗試了多個項目均遭遇失敗,此后李某又發生了車禍,連番打擊之下,李某負債累累,并逐步意志消沉。
李某開始沉迷于網絡,不愿意外出工作或繼續創業,家庭經濟也很快陷入了困境,妻子在多次勸解無果后,決意與李某離婚。此時,李某再次選擇了逃避,他用離家出走的方式,躲避尋求離婚的妻子以及不斷上門的債主。
離家后,李某沒有固定住所,他經常駕駛面包車,隨意找一處小區停放,吃住就在車中。很快,李某身上攜帶的錢款也用完了。
鋌而走險持刀入室搶了400元
去年某天,李某駕車進入沛縣縣城某處小區。很快,小區內的一輛豪車引起了李某的注意,李某發現駕駛員是一名女子,該女子衣著光鮮,身上時常佩戴貴重首飾。李某心生歹意,在暗中觀察掌握該女子的活動規律。
兩天后的一個下午,李某在查到該女子所住樓層后直接上門,他以女子車輛剮蹭到其面包車為由,敲開了受害人顧女士的房門。在房門被打開的那一刻,李某直接推門強行進入了房間,并提出要求顧女士“賠償”。受害人拒絕了李某要求,并試圖將其推出房門。此時,李某兇相畢露,掏出了隨身攜帶的匕首,并將顧女士手指劃傷。顧女士見此情形,為避免再次被傷害不再反抗,并將包里的400元現金交給了李某,李某隨后駕車逃離了現場。
李某離開后,顧女士立即撥打了報警電話,李某也很快被沛縣警方抓獲。
沛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李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持兇器入戶劫取他人財物,其行為已構成搶劫罪,依法應當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鑒于其自愿認罪認罰并已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從輕處理,遂作出上述判決。
法官說法:入室搶劫是重罪
失去工作、創業失敗、遭遇車禍......本案中,被告人李某的生活境遇固然遭人同情,但這并不是其一蹶不振的理由,也不是其走上違法犯罪道路的借口,更不應把其自身的不幸轉變成對他人的傷害。負責審理此案的法官表示,對入戶搶劫等嚴重危害人民群眾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犯罪,國家嚴厲打擊,李某入戶搶劫400元人民幣換來十余年牢獄生活,看似“量刑重”,實則是對犯罪分子的懲罰,也是對心存歹念人的警醒,更是對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負責。
法條鏈接:【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揚子晚報記者 馬志亞 通訊員 沛法宣
校對 徐珩
熱門
聯系我們:52 78 229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cxlpqp.cn 豫ICP備17019456號-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