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6月11日從西安市教育局獲悉,今年西安市中考與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意見明確,加強考試招生信息管理,加強學籍管理與監督,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
西安市教育局明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根據初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給區縣、學校和學生排隊,或以任何形式公布名次,嚴禁宣傳中高考狀元和升學率。
中考高中招生錄取,各區縣和開發區及時將學生信息錄入到全國中小學生學籍信息管理系統,充分利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加強日常監管,嚴格實行“人籍一致、籍隨人走”,強化普通高中新生學籍審核,確保招生計劃、錄取名單、學籍注冊、實際在校就讀相一致。
所有普通高中學校不得招收省內其他市普通高中最低錄取控制線以下的初中畢業生,各區縣和開發區不得為此類學生辦理招生錄取和學籍轉接手續;嚴禁同時注冊普通高中學校和中等職業學校“雙重學籍”。秋季開學后,各區縣和開發區要按照教育部、公安部《關于做好綜合治理高考移民工作的通知》要求,組織對每一所普通高中新生入學情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學籍注冊與實際就讀是否一致,嚴查空掛學籍、違規招收借讀生、無本校學籍實際在校就讀等現象,嚴查無計劃、超計劃招生和大班額等情況。
未參加初中學業水平考試的學生,一律不得被普通高中錄取;未經市級統一招生平臺錄取的學生,一律不予注冊普通高中學籍;因故不能如期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的可申請延期,但延期期限不超過兩周,不辦理延期手續或延期期滿仍未辦理入學注冊手續的,視為自動放棄入學資格;任何學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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