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產婦被促銷電話騷擾,母嬰店、兒童攝影店輪番上門拜訪推銷,到底是哪里泄露了個人信息?在一場寶寶的百日宴上,寶媽不經意地談起這一段時間的困擾,一位警察出身的親友敏銳感到有公民個人信息被泄露,隨之開展了偵查工作。
檢察官開展調查
生育信息泄露帶來的深度思考
(資料圖)
2021年3月,江蘇省鹽城市濱??h檢察院受理審查了這起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原來,李某某是某機構負責預防保健的工作人員,她頗有經商思維,意識到這些母嬰信息是一塊奶酪,兒童攝影店、兒童用品商家、奶粉專賣店均需要這方面的優質信息資源。商家如獲至寶,紛紛求購,雙方一拍即合。2016年5月至2018年6月,李某某利用工作便利,非法獲取孕產婦、新生兒家庭聯系方式、家庭住址等母嬰信息合計25124條,后通過網絡將上述信息轉售。李某某從中非法獲利3.32萬元。
按照慣例,此類案件依程序提起公訴,李某某被判處刑罰便算了結。但公民信息被泄露的現象屢禁不止,行政機關在這里需要有何作為?檢察機關能否延伸職能,充分發揮司法懲罰和保護的雙重功效?有沒有現行的法律依據?基于此,濱??h檢察院以這起普通的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為突破口,推動檢察職能深度延伸。
啟動一場公益訴訟
2021年3月26日,濱??h檢察院迅速成立由未檢部門、公益訴訟部門組成的專案組立案調查。專案組圍繞被泄露信息是否屬于健康生理信息、公共利益是否受到損害等關鍵問題進行重點研究,并對涉及的所有信息條目逐一進行梳理歸類、比對識別,找準侵害公民個人信息的關聯點,研究量變和質變的關系。經綜合分析認定,李某某的行為侵犯了不特定多數人的合法權益,可以列入公共利益的范疇。
為了案件的起訴、審理順利進行,該院在鹽城市院的指導下,多次和法院、行政機關就管轄權、違法獲利數額、公益賠償款使用等問題交換意見,達成了“刑事處罰+民事賠償”同步處理的共識。同時重點圍繞侵犯公民生育信息的行為對社會公共利益的損害等情況,引導偵查機關收集補強相關證據,為提起公益訴訟奠定了扎實證據基礎。
不久,該院邀請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人民監督員、婦女代表等作為聽證員公開聽證,獲得廣泛支持,一致認為,當下生育信息具有較高的市場價值,易被泄露、濫用。公民面對個人信息被違法違規收集時,往往因取證難、維權成本高等問題難以通過私力救濟保護自身權益,檢察機關應積極履行公益訴訟職能,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的行為進行監督。公告期滿后,該院于2021年4月22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經審理,法院全部支持檢察機關的訴訟請求,判決被告支付公益賠償款33200元。
創設公益賠償資金托管機制
如果李某某刑事附帶民事賠償到位后,又面臨一個新課題,公益賠償款存放何處、如何使用管理等尚無具體規定。
濱??h檢察院商同財政部門研究出臺《關于加強公益賠償資金使用管理辦法(試行)》,建立公益賠償款財政專用賬戶托管機制,專設財政代管賬戶,有效破解了訴訟和執行過程中賠償金收取、管理、使用等難題,并就公益訴訟賠償金后續使用問題達成合意,在符合相關規定的情況下將部分款項用于編印信息安全宣傳手冊、制作普法微視頻等保護婦女兒童的公益活動,讓公益賠償款服務公益事業。
發出生育信息全面監管的檢察建議
針對辦案中發現的上述泄漏公民個人信息隱患問題,濱??h檢察院組織民政、婦聯、衛健委等單位專業人員進行研討,孕產婦的信息如何保護、各登記流程有哪些防范措施、查詢和導出信息需要哪些審批程序、計算機信息系統是否涉密等,進一步掃除了辦案檢察官的專業知識盲區。
經過詳盡的調查核實,濱??h檢察院依法向相關主管部門制發檢察建議,督促加強對醫療衛生機構的監管力度,建議從制度建立、設備更新、人員管理等方面完善公民個人信息的保護機制。收到檢察建議后,主管部門立即組織召開警示教育大會,簽訂信息安全責任狀,對涉案部門負責人進行約談,建立孕產婦、新生兒信息專人保管制度,切實履行保護公民個人信息安全職責。同時,從2022年起,該縣主管部門對生育信息監管情況進行年度全面檢查,并專門向檢察機關通報檢查結果。
通訊員 孫海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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