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僅供參考)
制售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并仿冒官網“可供查詢”的被告人李某等14人,因涉嫌偽造、買賣國家機關證件,偽造國家機關證件等多項罪名被連云港市灌云縣檢察院提起公訴。日前,李某等14名被告人分別被法院判處拘役三個月至有期徒刑四年,并處罰金。
2018年以來,李某以營利為目的,通過對特種作業操作證(電工證、高處作業證等)進行網絡推廣,進而招攬買家,并根據買家提供來的信息,以每張3.5元的價格從網上聯系林某幫其偽造所需的特種作業證,“二道販子”林某則以每張1——2元的價格聯系陳某,陳某便與丈夫杜某“開足馬力”,在家庭作坊進行排版制作并寄遞給指定的買證人。至案發時,林某、陳某、杜某共制作特種作業操作證8100余張,非法獲利1.8萬余元。
為使自己偽造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具有網上查詢功能,李某還仿冒官方查詢網站,設立假網站“國家安全生產考試網”,專門用于為其偽造的證件提供驗證查詢服務。
期間,被告人伍某、孫某、尚某、陳某某、張某、肖某、趙某、吳某、徐某、吳某某等十人分別從李某處購買偽造的證件3張至1200張不等,并轉手倒賣。李某從中非法獲利50余萬余元,其余被告人獲利400元至16萬余元不等。
2020年9月,連云港市公安局網安支隊將灌云人吳某買賣國家機關證件一案移交灌云縣公安機關。當地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并迅速將14名被告人抓獲歸案。
檢察官說法,特種作業屬于高危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是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要求,偽造、買賣特種作業操作證,不僅侵害了國家機關的正常管理活動和信譽,同時也嚴重侵害了操作工人的生命安全。塔吊、電工等工種專業性強,從業人員需經培訓學習、考試等流程才可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任何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均構成違法犯罪,切莫貪圖小利而觸碰法律紅線。
通訊員 徐云剛 蒲兆華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張凌飛
校對 徐珩
熱門
聯系我們:435 226 40 @qq.com
版權所有 重播新聞網 www.cxlpqp.cn 京ICP備2022022245號-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