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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洋網訊 17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布關于征求《關于進一步引導樓巴規范發展的意見》意見的通告。通告提到,為更好地滿足廣州市住宅小區居民交通需求,提升住宅小區管理服務水平,規范住宅小區交通服務,維護良好的運輸市場秩序,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結合廣州市樓巴發展趨勢,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有關規定,會同相關部門修訂完善了《關于進一步引導樓巴規范發展的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現公開征求公眾意見。公開征求意見的起止時間:2022年8月17日至2022年8月27日。市民可通過信函(廣州市白云區廣園中路338號410室,郵編:510405。)和電子郵件(kyglk@gz.gov.cn)進行意見反饋。
在《廣州市交通運輸局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引導樓巴規范發展的意見(修訂征求意見稿)》中提到,鼓勵住宅小區居民采取集約化的交通出行方式。以住宅小區為起訖點的集體交通出行,可由住宅小區開發商、物業公司、或其直接控股的負責樓巴運行的公司(以上統稱“樓巴運行組織者”)直接提供樓巴服務,也可選擇與具有相應營運資質的第三方合作提供包車客運、定制公交等交通出行服務。
并且提出,樓巴是樓巴運行組織者使用自有中型及以上客車,為其服務管理的住宅小區居民提供的不以營利為目的的集約化、非經營性出行服務。
修訂征求意見稿還提到,樓巴的起訖點應至少有一端在住宅小區,其線路開行、調整、停運等應與住宅小區居民或其代表組織平等協商,遵循誠實守信、公正公開的原則。樓巴運行組織者可無償提供樓巴服務,或與住宅小區居民商議、約定分攤部分運行成本,但不得以營利為目的。
在2017年發布的《廣州市交通委員會 廣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規范住宅小區樓巴管理的通知》提到,樓巴應按照固定的時間、路線行駛及站點停靠,并由樓巴運行組織者在所服務的住宅小區進行公告。樓巴在往返中途停靠站點分別按照“只下”“只上”模式運作。此次修訂征求意見稿進一步要求:按照約定的時間、路線行駛及站點停靠,并由樓巴運行組織者在住宅小區顯要位置進行公告。樓巴服務信息發布范圍僅限于所服務管理的住宅小區,不得在住宅小區外對其他社會公眾發布具有攬客傾向的樓巴廣告信息以及招攬其他社會人員乘坐。
文/廣州日報·新花城記者:盧夢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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