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湘潭市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以案釋法,警示通報一起安全生產典型案例。該案中,因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動火作業,湘潭市某能源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負責人王某被罰。
2021年12月,市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在對湘潭市某能源有限公司進行隨機抽查時,發現該公司動火作業管理不規范,部分動火作業安全證沒有分析危害辨識,也沒有動火作業時間和審批人簽字。鑒于上述行為涉嫌違反安全管理規定動火作業,構成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該局依法對此立案調查。
今年3月,市應急管理局依據《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辦法》有關規定,對湘潭市某能源有限公司處以警告并罰款1萬元,對其主要負責人王某處以罰款1000元。
執法人員介紹,動火作業主要包括氣焊、電焊等各種焊接作業和氣割、等離子切割等各種金屬切割作業,以及使用火爐、電爐等明火作業和錘擊(產生火花)物件、噴砂等其他作業,具有較大的危險性,容易發生事故。
“本案所涉企業及其主要負責人,對動火作業安全管理不到位、風險識別不清、風險認識不夠,在動火作業前和動火作業中,作業票審批不規范,風險分析危害辨識不全面,安全措施不落實。”市安委辦、市應急管理局相關負責人提醒廣大企業,任何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行為,都將受到嚴厲的行政處罰甚至刑事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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