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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疫情防控形勢不斷變化,輝瑞新冠特效藥、靜注人免疫球蛋白等依舊是大家爭相購買的藥品,有詐騙分子抓住病患急于購藥的心理,打起賣藥的幌子,騙取錢財。6月13日,經江蘇省南通市通州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以詐騙罪判處被告人袁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并處罰金人民幣兩萬元。
2023年1月27日,家住南通市通州區的趙莉因家中老人感染新冠引發并發癥,急需購買靜注人免疫球蛋白,由于在醫院、藥店及正規網購平臺都買不到,心急之下在她通過網絡平臺發布求藥的帖子。
發帖當天,就有人私信她稱手中有靜注人免疫球蛋白,在與對方溝通之后,趙莉以900元每支的價格購買了10支,加上每支150元的代購費,趙莉轉給對方銀行卡10500元。在收到快遞單號后,對方又稱快遞被截回,需要補每支550元的差價,一心求藥的趙莉又轉賬5500元,可在付款之后遲遲收不到貨,查詢之后才發現快遞單號是假的,賣藥的人也聯系不上,意識到被騙的趙莉選擇報警。
公安機關調查發現,私信趙莉的人為袁某某,他手中根本沒有所謂的“特效藥”,而袁某某之所以通過這種方式詐騙,只因為自己曾經受騙的經歷給了他“靈感”。
2023年5月12日,該案移送通州區檢察院審查起訴。袁某某供述,因家人患有癌癥,他曾在網上購買免疫球蛋白,對方給他發了虛假的快遞單號和醫院開藥憑證,他并沒有收到貨。由于藥品緊張,被騙的袁某某并沒有報警,反倒認為自己找到了生財之道。他通過網購平臺尋找需要購藥的人群,主動添加對方微信,通過發送醫院開藥憑證等信息騙取被害人信任。
為了掩飾資金流向,袁某某還在網上搜索銀行卡代收業務,被害人將錢匯入對方提供的銀行卡,經過“洗白”之后再匯入自己的銀行卡,成功后給對方20%—30%的手續費。短短半個月的時間,袁某某就騙取趙某某等8人共計6萬余元。
檢察官提醒:消費者在網站購買藥品時,應注意查看網上銷售藥品的主體是否為依法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實體藥品經營企業,并在網站醒目位置標示證書編號,不要輕易相信網絡渠道或“內部渠道”,如果發現被騙,要保存好相關聊天、轉賬記錄,立即報警求助。(文中人物為化名)
通訊員 黃佳麗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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