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揚子晚報網5月27日訊(記者 郭一鵬 ?通訊員 尹崢嶸)許多人還存在這樣的誤區:前一天喝了酒,第二天就不會被查出酒駕。事實真的如此嗎?近日,南京江寧中隊就查獲一起前一天晚上喝酒,第二天下午開車仍被查出酒駕的違法行為。
當天下午,江寧中隊組織警力在轄區江橫線濱江連接線開展交通違法整治。14時27分許,交警在對一輛小型普通客車例行檢查時發現,該車駕駛員有酒駕嫌疑,后經酒精吹氣檢測,結果顯示該駕駛員體內酒精含量為3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
經了解,駕駛員柳某前一天晚上和朋友們吃燒烤,其間喝了四兩多白酒和幾瓶啤酒,喝完差不多是次日凌晨3點多。柳某回家就蒙頭呼呼大睡。到了下午,父親要出門辦事,柳某自認為很清醒,于是就駕車帶父親外出,結果還是被查出酒駕。隨后,江寧中隊交警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對柳某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給予罰款1000元,記12分并暫扣駕駛證6個月的處罰。
江寧中隊交警再次提醒:每個人體內酒精代謝能力不同,隔夜酒也是酒駕,所以在第二天需要開車出門的情況下,前一天晚上最好不要喝酒,防止隔夜酒駕。
校對 陶善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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