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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需資金周轉,怎么辦?”“抵押貸款受阻,怎么辦?”有的公司在經營中資金流壓力緊張,但由于自身資質不足,暫時難以從正規渠道獲取貸款,這便給中介代辦等“擦邊球”行為提供了可乘之機。
“王總,怎么愁眉苦臉的。”“劉兄啊,最近愁啊,生意急需一筆貸款來維持下去,想用我的房子來做抵押,但是我的征信不是太好,申請了好幾家銀行,都不肯給我放貸。”“我有朋友有點關系,能幫你從銀行申請。你要不要試試。就是要交一些中介費用。”“那肯定那肯定,只要能申請下來就好。”“王總,我這可以幫你申請的,都是在正規銀行貸款,但是因為你的征信問題,銀行那邊需要先行扣除你十年的利息。”王某為了順利貸款,遂答應這項要求。
王某申請了一百萬元的貸款,在中介方扣除手續費、墊付費用、十年利息費等各類費用后,王某僅拿到了70余萬元貸款金額。貸款拿到后,王某經朋友提醒,正規銀行貸款不應存在預先扣除利息的情形,可能是被貸款中介騙了,王某才聯系貸款銀行工作人員進行詢問,“我之前進行了一筆貸款,是貸款中介幫我申請的,想咨詢下是不是貴行發放的貸款,是不是因為我的征信和營業執照時間不滿一年,先扣了我十年的利息。”“您的貸款是我們銀行發放的,發放的金額是一百萬元整的,不存在預先扣除利息費用這個說法的,您可能是被騙了。”王某醒悟后立即向公安機關報警。
經調查發現,趙某、劉某二人系貸款中介,在為王某辦理貸款時,劉某詢問趙某這一次做中介的報酬,趙某提及應該能拿兩三千元左右,劉某認為幫助他人申請一百萬元貸款才能各拿兩千元的傭金,賺取的中介費用過低,產生了詐騙王某的想法。二人商議認為王某多次申請貸款不成功,可能是其貸款資質存在問題,且其工作又為銀行禁貸行業、單身,便以王某是銀行的高風險客戶等因素為由,需要提前收取10年的利息費用來作保障,并通過上浮銀行十年貸款利率來多收取王某的貸款費用。貸款下發后,趙某、劉某二人將詐騙金額私分。日前,被告人趙某、劉某均因涉嫌詐騙罪,被法院判處刑罰。
檢察官介紹,部分不法貸款中介使用宣傳話術精準切入貸款申請人需求,在申辦貸款過程中,以各種理由欺騙貸款申請人來獲取高額報酬,申請人自身需要多了解貸款業務流程、貸款業務辦理條件,必要時咨詢網點或撥打官方熱線,避免非本人意愿或被他人誤導辦理業務。同時,誠信規范、守法經營才是致富應走之路,依靠欺騙他人賺取的金額不僅遲早要歸還,更是觸犯法律紅線,會被追究法律責任。(注:以上人物均為化名)
揚子晚報網/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徐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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