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子晚報網3月9日訊(通訊員 海華 明寶 記者 陳詠)3月9日,高郵警方通報兩起道路交通事故:兩名女子在駕駛電動自行車時,一名女子佩戴了安全頭盔和轎車相撞,結果只受輕傷;另一名女子未佩戴安全頭盔自行摔倒發生單方面事故,結果受了重傷。
事故現場
警方通報,3月1日8時01分,50歲的高郵籍女子張某駕駛電動車未戴安全頭盔,行駛至高郵城區東方御景小區南門非機動車道時,自已不慎跌倒,不曾想這一跌竟重傷住院。同一天的12時21分,52歲的高郵籍女子張某某駕駛電動車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行駛至高郵通湖路與豐瑞路交界處時,與孫某駕駛的轎車相撞,張某某被撞飛8米多遠,由于張某某正確佩戴了安全頭盔,頭盔牢牢地系在張某某頭上,經醫院檢查,張某某只受輕傷。
目前,該兩起事故正在進一步處理之中。警方提醒,兩起事故,再次驗證戴頭盔與不戴頭盔結果真的不一樣。安全頭盔在發生事故的關鍵時刻,確實是“護頭之盾”,市民群眾千萬重視。
校對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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