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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涉事雙方均抵觸調解,到犯罪嫌疑人自愿認罪認罰、履行全部賠償責任并取得被害人諒解,江蘇省常州市武進區檢察院探索推行律師入駐偵查監督與協作配合辦公室(下稱偵監協作辦)后,在偵查階段邀請律師參與刑事和解,促成一起因鄰里糾紛引發的故意傷害案達成和解。“感謝你們為我指派律師,提供專業的法律幫助!”日前,收到不起訴決定后,老姜向檢察官表示真誠感謝。
2022年7月19日,老姜與同村鄰居因誤會引發沖突,致被害人輕傷二級。老姜投案自首后,辦案人員對二人多次調解但都失敗,同年12月6日,公安機關決定對老姜故意傷害一案立案偵查。
武進區檢察院檢察官了解此案后,認為該案由鄰里糾紛引發,犯罪嫌疑人主觀惡性不大、社會危害性小,仍有刑事和解的基礎。檢察官遂積極引導值班律師參與,對老姜開展釋法說理,同時,啟動提前介入程序,引導公安機關確定偵查方向、及時固定證據、準確定性。
“我總覺得辦案的人在調解時肯定不會向著我,后來給我派了律師,聽完律師的分析,我還是挺信任的。”值班律師參與調解,消除了老姜的抵觸情緒,讓他思想發生轉變,自愿認罪認罰。今年1月31日,雙方達成刑事和解,老姜履行了全部賠償責任。武進區檢察院認為,案發后,老姜賠償被害人并獲得諒解,同時具有自首、自愿認罪認罰等法定從輕、從寬處罰情節。經檢察官聯席會議和公開聽證全面聽取意見后,該院依法對老姜作出不起訴決定。
“以往,刑事調解會貫穿整個刑事訴訟流程,但由于部分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對司法機關有抵觸心理,調解耗時長且效果不好。值班律師參與,讓刑事和解的效率大大提升了。”武進區檢察院偵監協作辦負責人鳳立成介紹道,自2022年7月開始,該院積極探索值班律師實質性入駐、參與調解前移的新模式,檢察機關利用偵監協作辦信息共享機制篩選出可能適用刑事和解的案件,引導入駐律師作為中立的第三方在偵查環節提前參與調解,與辦案人員共同開展釋法說理,將刑事和解關口前移,大大節約了矛盾糾紛化解的社會成本。
今年3月,武進區檢察院與區公安分局、區司法局會簽了《關于推進值班律師法律幫助實質化工作的實施辦法》,遴選17名有經驗的律師輪流入駐,在依法保障犯罪嫌疑人權利的同時,規范高效推動涉案矛盾化解。截至目前,已有16件案件通過上述模式達成刑事和解。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記者 劉瀏
校對 盛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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