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未成年工不能從事的工作范圍是什么
未成年工不能從事的工作范圍是:礦山井下的工作;有毒有害的工作;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工作;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工作。如果用人單位安排未成年工從事上述工作的,則是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四條
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
二、
在我國未成年工是指多少歲到多少歲
在我國未成年工是指16歲到18歲,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找法網提醒您,《勞動法》第五十八條規定,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周歲未滿十八周歲的勞動者。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五條
用人單位應當對未成年工定期進行健康檢查。
三、
未成年工不發工資要怎么維權?
在用人單位拖欠工資的情況下,勞動者要先和用人單位協商,如果協商無法解決,則可以通過以下法律途徑來解決:
1.向當地機構投訴舉報;
2.向當地申請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提出書面申請;
3.通過訴訟途徑解決。這又分三種情況:一是針對勞動糾紛案件,經勞動仲裁后任何一方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二是經仲裁后都服從,勞動仲裁裁決生效后,用人單位不執行的,農民工可申請;三是屬于勞務欠款類的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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